完善鋰電池、廢鉛酸蓄電池回收利用的建議
文章來源:深圳蒲迅鋰電池生產廠家
(1)完善廢鉛酸蓄電池的法律法規。
在社會上倡導或者推動某種行為最為有效的方式便是法律,通過設立相關的廢舊電池回收利用的法律,能夠從法律層面上為回收廢舊電池提供依據。
我國在探索廢舊鉛酸蓄電池的回收利用方面由于我國經驗不足,可以充分借鑒國外在廢舊電池回收利用上的模式和方法,并結合我國的特殊國情,是能夠獲得一個較好的回收利用模式的。
例如,在回收廢舊鉛酸蓄電池的主體上可以是電池的生產者和銷售者,通過一些優惠購買的政策鼓勵消費者將廢棄電池轉回到這些生產者和銷售者手上,然后處理的主體可以是冶金的企業,以一些優惠的稅收鼓勵這些冶金企業處理廢舊電池等。
(2)加強廢舊鉛酸蓄電池再生產企業的監管。
對廢舊鉛酸蓄電池再生產企業的布局需要通過科學分析進行合理布局,降低固體廢棄物的運送路徑,從而能夠節約運輸成本。同時,對于處理這些廢舊電池的技術要求需要詳細,通過采用較為先進的技術和處理設備,提高對于廢舊鉛酸蓄電池的處理能力,也能降低在處理廢舊電池過程中造成的污染。
廢舊鉛酸蓄電池處理企業由于很大一部分屬于公共服務的性質,很多地方大多采用政府與私人資本合作的方式開展,因此需要加強對于企業內部的運作情況的監管,通過委派政府機構的代表人進入企業的董事會、監事會等等機構,加強對于企業運行情況的了解,防止出現危害企業運行的情況出現。
在電池再生產上需要制定相關的標準,從而保障再生產企業生產的產品能夠達到安全標準,而對于不符合標準的生產企業需要剝奪其生產再生電池的能力,政府也需要建立專門的機構對這些企業的生產產品進行監管,保障這些產品的品質。
(3)提高回收鉛酸蓄電池的利潤。
任何企業的經營都是為何獲取利潤,任何企業的經營行為都是為了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因此通過提高回收鉛酸蓄電池的利潤,能夠提高企業在回收電池且處理廢棄電池上的積極性,從而提高我國的鉛酸蓄電池的回收利用率。
在提高利潤方面,一來可以降低成本,二來可以提高效率。所謂的降低成本,是指處理廢舊鉛酸蓄電池企業的經營成本,政府出臺鼓勵政策,降低這些企業的稅收或回收減免等方式,可以通過降低企業經營成本而提高企業的利潤。
所謂的提高效率,是指提高企業在處理廢舊電池上的效率,通過與科研機構的相互合作,研發更加方便高效的處理方式,不僅可以節約處理電池的成本投入,還可以提高企業在現有設備下處理廢舊電池的效率,從而提高了廢舊電池處理企業的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