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市、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和湖泊(水務)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購中心):
為持續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共享,推進全省政府投資項目遠程異地評標常態化,實現優質專家資源跨地區、跨行業共享,提升評標質量和公正性,不斷優化招投標市場環境,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購中心)共同制定了《湖北省推進政府投資項目遠程異地評標常態化指導意見》,現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湖北省交通運輸廳?湖北省水利廳
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購中心)
2021年5月31日
湖北省推進政府投資項目
遠程異地評標常態化指導意見
為落實中央巡視湖北反饋意見整改,完成省委、省政府年度改革工作任務,推動全省政府投資項目遠程異地評標常態化目標實現,現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省委十一屆七次、八次全會精神,持續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共享,推進全省政府投資項目遠程異地評標常態化,實現優質專家資源跨地區、跨行業共享,提升評標質量和公正性,不斷優化招投標市場環境,為湖北“建成支點、走在前列、譜寫新篇”提供創新服務。
(二)基本原則。
堅持重大項目優先共享優質專家資源;堅持推動市(州)、縣(市)專家資源共享共用;堅持按項目規模配置客場資源、平級或向上級分配客場;堅持“項目一網運行、客場隨機分配、專家統一抽取、評標全程留痕、監督責任明確”。
(三)主要目標。
到2021年12月底,實現全省范圍內遠程異地評標全覆蓋、政府投資項目遠程異地評標常態化。自2022年起,武漢市以外省內其他行政區域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每年開展遠程異地評標數占該類項目總數的比例不低于20%。
二、運行實施
(四)定義描述。
全省政府投資項目遠程異地評標是指采用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全省各級電子招投標交易系統和省遠程異地評標協調管理系統,在省綜合評標(評審)專家庫抽取終端,抽取項目受理地專家和異地專家,組建評標委員會,依托“互聯網+”等信息化技術完成的項目評標活動。
(五)范圍標準。
武漢市以外省內其他行政區域依法必須招標的政府投資項目統一劃分為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和政府投資其他項目。
1.省級行政監督部門制定的必須遠程異地評標的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具體規模標準:
武漢市以外全省設區的市(州)城區項目: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3000萬元及以上;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0萬元及以上;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0萬元及以上。
省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縣(市)項目: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0萬元及以上;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0萬元及以上;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及以上。
2.行政監督部門或綜合監管機構認定需要遠程異地評標的政府投資其他項目。
3.招標人自行申請遠程異地評標的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
(六)例外情形。
因專業特殊、技術要求復雜、有特殊評標要求,不適宜采用遠程異地評標的,由招標人向項目行政監督部門或綜合監管機構提出申請,經批準后可以不采用遠程異地評標。
(七)分級保障。
省、武漢市、武漢市遠城區交易(采購)中心使用省綜合評標(評審)專家庫武漢區域庫,專家資源比較充足,原則上不作為主場開展政府投資項目省內遠程異地評標。鼓勵省、武漢市交易(采購)中心開展政府投資項目省外遠程異地評標,積極穩妥推進省內其他交易(采購)中心開展政府投資項目省外遠程異地評標。
武漢市以外省內其他行政區域政府投資項目開展省內遠程異地評標,按項目規模配置客場資源執行分級保障,統一劃分為省級客場、市級客場和縣級客場。
省級客場設在省、武漢市、武漢市部分遠城區交易(采購)中心,保障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00萬元及以上、相關專業評標專家資源不足的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共享省綜合評標(評審)專家庫武漢區域庫專家資源。
市級客場設在武漢市以外全省設區的市(州)城區交易(采購)中心,保障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3000-10000萬元;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0萬元及以上;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0萬元及以上的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共用省綜合評標(評審)專家庫除武漢外其他市(州)區域庫城區專家資源。
縣級客場設在全省縣(市)交易(采購)中心,保障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0-3000萬元;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0-1000萬元;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500萬元的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共用省綜合評標(評審)專家庫除武漢外其他市(州)區域庫縣域專家資源。
以市(州)城區或縣(市)為單元,本地專家資源不足的,不設客場。本地專家資源不足由湖北省綜合評標(評審)專家及專家庫管理部門認定。
(八)客場分配。
全省政府投資項目遠程異地評標,客場分配遵守按項目規模配置客場資源、平級或向上級流動的原則,統一由省遠程異地評標協調管理系統按分級保障的規定隨機分配。
省級、市級客場在全省范圍內隨機分配,縣級客場全省劃分為三個片區,在本片區范圍內隨機分配。三個片區具體劃分是:武漢城市圈片區包括黃石市、黃岡市、孝感市、咸寧市所轄縣(市)和仙桃市、天門市、潛江市;宜荊荊恩城市群片區包括宜昌市、荊州市、荊門市、恩施州所轄縣(市);襄十隨神城市群片區包括襄陽市、十堰市、隨州市所轄縣(市)和神農架林區。
行政監督部門或綜合監管機構認定需要遠程異地評標的政府投資其他項目、招標人自行申請遠程異地評標的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未規定具體規模標準,比照執行分級保障,隨機分配客場不得縮小省級、市級、縣級客場范圍。
三、制度保障
(九)項目監督。
全省各級行政監督部門和綜合監管機構應按照公共資源交易監管職責分工落實項目監督責任,遠程異地評標監督責任不因評標地點的分散而改變,由項目行政監督部門或綜合監管機構依法依規處理投訴、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客場交易(采購)中心應予以配合。客場行政監督部門或綜合監管機構負有協助項目事中監管的義務。
(十)職責分工。
本意見和《湖北省工程建設項目遠程異地評標操作規程》共同指導全省政府投資項目遠程異地評標常態化的建設、管理和運行。全省各級綜合監管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遠程異地評標常態化工作的指導和綜合監管,按照“全省一庫”的要求推進省綜合評標(評審)專家庫建設;全省各級交易(采購)中心負責本地遠程異地評標常態化工作的協調推進和組織實施,做好遠程異地評標服務、見證和管理,加強評標專家的現場考評。
(十一)督導檢查。
推進全省政府投資項目遠程異地評標常態化既是中央巡視整改任務,又是省委、省政府推進深化改革的重點工作。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會同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加強督導檢查,對承擔客場任務重、服務優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予以表彰激勵;對不執行政府投資項目遠程異地評標相關規定的單位進行通報并依規處理,重要情況及時上報省委、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