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忠孝河2025年防洪排澇治理工程建設項目EPC(ESLC-202505SZ-005001001)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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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編號:ESLC-202505SZ-005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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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標條件 | |||||||||||||||||||||||
本招標項目利川市忠孝河2025年防洪排澇治理工程建設項目EPC已由利川市發展和改革局以利發改審批〔2024〕639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利川市元堡鄉人民政府,建設資金來申請專項債券資金及單位自籌。項目出資比100%招標人為利川市元堡鄉人民政府,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北建業招標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 |||||||||||||||||||||||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 |||||||||||||||||||||||
2.1項目概況 | |||||||||||||||||||||||
建設地點:利川市元堡鄉忠孝河流域毛針壩村、大井村 建設規模:本項目建設治理內容為河道岸坡治理及阻洪建筑物拆除重建。治理河道范圍總長6.095km。左、右岸共新建護岸6.225km,新建巡河道路1.35km,拆除重建機耕橋及人行橋7座,新建機耕橋1座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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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標范圍 | |||||||||||||||||||||||
招標范圍:本項目建設治理內容為河道岸坡治理及阻洪建筑物拆除重建。治理河道范圍為ZX11+530~ZX12+680~ZX13+655~ZX18+600,總長6.095km。左、右岸共新建護岸6.225km,新建巡河道路1.35km,拆除重建機耕橋及人行橋7座,新建機耕橋1座,新建下河踏步3處。具體詳細施工內容以設計圖紙及工程量清單為準。 標段劃分:本次招標為一個標段 計劃工期:180 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5-07-01 合同估算價:230341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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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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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標人資格要求 | |||||||||||||||||||||||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
3.2本次招標 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①聯合體成員單位均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或其他證書,且聯合體成員最多不超過3家。聯合體的資質、人員等其他要求應符合招標文件第二章 1.4.1 的規定;
②聯合體各方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牽頭人及各方權利義務;
③組成聯合體應符合法律法規對聯合體投標的有關規定,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工程項目投標;
④聯合體牽頭人須為施工單位,由牽頭人負責獲取招標文件及其他資料,辦理投標事宜。聯合體牽頭人在投標文件中的所有承諾均代表聯合體各成員,對聯合體各成員均具有約束力;
⑤聯合體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本項目,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項目中投標,如有違反,其投標和與此有關的聯合體的投標將被拒絕。3.1.1 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的獨立法人資格,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并提供承諾書。 3.1.2 設計資質要求: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投標人中承擔設計任務的成員需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以下資質之一: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工程設計水利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水利行業(河道整治或灌溉排澇)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3.1.3 施工資質要求: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投標人中承擔施工任務的成員需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1.4 企業業績要求: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任一成員至少完成過一項類似項目業績【類似項目業績(施工或設計)系指:水利工程總承包或水利工程 EPC 業績(如水庫樞紐、引調水、河道整治、灌溉排澇、城市防洪等水利工程類型)】,應同時提供:①中標通知書;②合同協議書;③竣工驗收證明材料。 3.1.5 主要管理人員要求: (1)項目經理:具備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 證),必須是投標單位在職員工(如聯合體投標,必須為聯合體施工單位的正式員工,以投標截止時間前近 3 個月(即 2025 年 3-5月份)投標單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為依據),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提供承諾函); (2)設計負責人:具備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或水利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必須是投標單位在職員工(如聯合體投標,必須為聯合體設計單位的正式員工,以投標截止時間前近 3 個月(即 2025 年 3-5月份)投標單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為依據); (3)項目技術負責人:具備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 證)或水利工程專業中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必須是投標單位在職員工(如聯合體投標,必須為聯合體施工單位的正式員工,以投標截止時間前近 3 個月(即 2025 年 3-5月份)投標單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為依據),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提供承諾函)。 3.3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 1 (具體數量)個標段投標。 3.4本項目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3.5本項目屬性:項目整體預留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3.6其它要求:(1)投標人企業、法定代表人、設計負責人、項目經理近三年無行賄犯罪記錄,提供無行賄犯罪記錄承諾函(聯合體成員均須提供)。 (2)根據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號文件的相關規定,要求投標人至本項目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未出現“因拖欠勞動者工資受到行政處理處罰且在行政處理處罰期限內或因拖欠勞動者工資經人民法院判決且未執行完畢或未自覺履行完畢”的情形,投標人應作出承諾,否則其投標將被否絕(聯合體成員均須提供)。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共同組成聯合體的除外)(提供聲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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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標文件的獲取 | |||||||||||||||||||||||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若為聯合體投標,指聯合體所有成員),應當在恩施州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以下簡稱“州電子交易平臺”,下同進行注冊登記,并辦理CA數字證書、手機CA(標證通)或者電子營業執照(具體操作參見“恩施州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綜合服務—交易主體注冊登記指南)。 4.2 完成注冊登記后,請于2025年05月22日至2025年05月26日24:00時止(北京時間、下同),通過互聯網使用CA數字證書、手機CA(標證通)或者電子營業執照登錄“恩施州電子交易平臺”,在所投標段免費下載招標文件。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牽頭人下載招標文件(具體操作參見“恩施州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綜合服務—招標(資審)文件下載指南)。未按規定從“恩施州電子交易平臺”下載招標文件的,招標人 (“恩施州電子交易平臺”)拒收其投標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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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標文件的遞交 | |||||||||||||||||||||||
5.1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為 2025年06月11日09時00分 5.2 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互聯網使用CA數字證書、手機CA(標證通)或者電子營業執照登錄“州電子交易平臺”,選擇所投標段將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上傳。投標人完成投標文件上傳后,“州電子交易平臺”即時向投標人發出電子簽收憑證,遞交時間以電子簽收憑證載明的傳輸完成時間為準。逾期未完成上傳或未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招標人(“州電子交易平臺”)將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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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標相關事宜 | |||||||||||||||||||||||
6.1 招標人按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在“電子交易平臺上”進行開標,所有投標人均應準時在線參加開標。招標人通過互聯網在招標文件規定的地點組織開標,并在投標截止時間30分鐘前,使用CA數字認證登陸“電子交易平臺”,進入“虛擬開標大廳”選擇相應標段作在線開標的準備工作
6.2 投標人應當在能夠保證設施設備可靠、互聯網暢通的任意地點,通過互聯網在線參加開標。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使用加密其投標文件的CA數字認證證書登陸“ 電子交易平臺”,進入“虛擬開標大廳”選擇所投標段進行簽到,并實時在線關注招標人的操作情況。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 電子交易平臺 ”的“虛擬開標大廳 ”進行在線開標。注:具體操作步驟見恩施州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下載專區-《恩施不見面開標(投標人操作手冊)》,請各潛在投標人仔細閱讀,以保證線上開標流程順利進行。
6.4 本次招標對未中標人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成果不給予經濟補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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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評標辦法 | |||||||||||||||||||||||
本次招標評標辦法采用本次招標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評定分離,定標方式為票決數量法)。 | |||||||||||||||||||||||
8.發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恩施州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發布公告的媒介名稱)上發布。 | |||||||||||||||||||||||
9.聯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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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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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